谁是被大众公认的篮球创始人?

奈史密斯原本是麦克吉尔大学准备做牧师的学生,但他发现自己更热爱体育,毕业后去了美国麻省春田学院当体育指导员。

比赛结束后不久,学生弗兰克·马洪询问这项运动的名称,奈史密斯一时语塞,马洪便建议将其命名为“奈史密斯球”。

篮球的发明者是被大众公认为加拿大人詹姆斯·奈史密斯,他在1891年这项运动正式诞生。

当时正值麻省十一月开始下雪,室外运动无法进行,而现有的室内体操和器械操让学生们感到无聊且无精打采。

体育系主任高立克博士要求奈史密斯发明一种能激发学生兴趣的室内团体运动,他受儿时游戏启发,将梨桶钉在十英尺高的走廊外缘。

比赛初期,球员位置沿用了足球和曲棍球的名称,如中锋、守门员等,奈史密斯通过吹哨纠正动作并不断强调传球的重要性。

尽管比赛结果仅为1比0,且直到最后才投进一球,但学生们玩得兴高采烈,浑身大汗,重新恢复了活力和精神。

在第一次正式比赛中,奈史密斯将18名学生分成每队9人,原始规则不允许运球,只能传球,且没有犯规罚球的规定,这是后来才加入的。

奈史密斯结合了美式足球、欧式足球和冰上曲棍球的规则,制定了十三条原始规则,并在圣诞节假期前夕完成了篮球的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