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被大众公认的篮球创始人?
在第一次正式比赛中,奈史密斯将18名学生分成每队9人,原始规则不允许运球,只能传球,且没有犯规罚球的规定,这是后来才加入的。
在第一次正式比赛中,奈史密斯将18名学生分成每队9人,原始规则不允许运球,只能传球,且没有犯规罚球的规定,这是后来才加入的。
这细节挺硬核的。以前只知道奈史密斯发明了篮球,没注意最早居然能直接跑还不犯规,这要是放现在,比赛节奏得慢成什么样啊,估计大家得看睡着。
虽然大家习惯说是奈史密斯发明了篮球,但回答里提到的“原始规则不能运球”这点太关键了。这直接说明现代篮球和当初的“桃筐传球游戏”完全是两个物种。没有运球和犯规体系的早期版本,本质上更接近橄榄球或手球的变体。现在的篮球体系是后来几代人为了增加观赏性和对抗性一点点改出来的,奈史密斯只是个起点,真正的“篮球之父”其实是后来制定运球和三分线这些规则的一群人。
原来如此,看来早期规则跟现在差别真大,连运球都没有,纯粹是靠传球配合,这打起来得多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