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在管理主体方面,《办法》明确规定了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具体的日常管理责任由各城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承担,负责辖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地方。
在管理主体方面,《办法》明确规定了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具体的日常管理责任由各城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承担,负责辖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地方。
看来这次责任划分得很清楚,以前那种“谁来管、管谁”的模糊地带算是填上了。不过光有制度不够,关键看各区和管委会能不能真的落实到位,毕竟日常维护才是硬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