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公堂打板子具体是如何执行的?

宋朝时期,杖刑被广泛用作附加刑,无论是流刑、徒刑甚至其他的轻罪,往往都要加打杖刑。《宋史·刑法志》详细记录了不同罪行对应的杖数,比如流刑三千里的要脊杖二十,徒刑三年要脊杖二十。辽国的杖刑范围很宽,从五十到三百不等,重的要用装满沙子的皮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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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这杖刑也是够狠的,流刑三千里还要挨二十下,辽国更夸张,居然用装满沙子的皮袋打,这得是皮肉之苦加内伤啊。古代刑罚真是越来越重,看来那时候老百姓日子不好过。

原来古代刑罚还分这么细,连辽国用装沙子的皮袋打人这种狠招都知道,感觉宋朝那个脊杖二十对于流刑来说还算相对“温和”的,主要是为了羞辱和肉体惩罚结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