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旅客签证分为C1、C2和C3三种类型。C1发给计划过境美国去往其他国家的旅客,这类人只是通过美国并没有停留打算;C2专门发给过境前往联合国总部的人;C3则是发给外国政府官员及其家人,或者私人雇员过境美国之用。
去美国签证有哪些类型?
航务人员签证是D类签证,主要发给飞往美国之国际航线的机员,或者是船公司的船员。原则上,持用这类签证者不准在美国从事商务、观光或探亲等活动。这类签证通常是由美国政府认可的航空公司或船公司代其职员提出申请。
跨国企业之职员及其眷属签证分为L1和L2。L1签证发给外国之跨国企业派驻在美国的职员,申请时需由公司提出请求;取得L1签证者之配偶与子女可同时取得L2签证。这主要是为了方便跨国公司内部调动的人员及其家属入境。
国际组织员工及其眷属签证是G类,包括G1至G5。这类签证发给某些国际组织的官员或雇员,另外外国政府委派到这些组织的代表及其眷属或私人雇员也包括在内。美国政府批准的此类国际组织有联合国总部、世卫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三十余个组织。
留学生及其配偶与年幼子女签证分为F1和F2。F1签证专门发给外国留学生;而F2签证则是发给外国留学生的配偶及其年幼子女。这类签证主要是为了满足留学家庭随行人员的入境需求。
短期工作人员签证属于H类,包括H1、H2和H3,准许在美国从事短期工作。H1发给具有特殊技能的短期工作者,如艺术家、技术家、学者等;H2发给前往美国从事季节性劳动的工人,需雇主证明无法请到美国公民担任;H3则是发给前往美国接受技能训练的实习生。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或妻及其子女签证分为K1和K2。K1签证发给美国公民的未婚夫或妻;K2签证则发给取得K1签证的未成年子女,申请时需要出示其与K1签证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证明。这类签证主要用于亲属团聚。
美国签证种类繁多,首先是外交及公务人员签证。A1签证专门发给外国政府的高级官员,比如大使、部长、外交或领事馆官员及其家属;A2则是给职位较低的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及其家属;而A3签证是给持A1或A2签证的外国政府官员的私人员工及其家属使用的。
其次是商务、观光或探亲签证,主要包括B1和B2。B1针对短期的商务访客,而B2则是针对短期的观光客及探亲者。这里需要特别注意,持这两种签证的人在绝对不允许在美国境内就业工作,仅限商务活动或休闲探亲。
条约商人与条约投资人签证包括E1和E2。E1发给由外国公司派到其美国分公司或办公处之职员的“条约商人”;E2发给一般所谓的商业投资人。这里提到的条约是指美国政府与外国政府之间所订的通商条约,因此申请人的国家必须与美国订有通商条约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