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执行的水管理条例有哪些?
《地下水管理条例》构建了严格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禁止在岩层孔隙、废弃矿坑等贮存有毒有害物质。企业事业单位需采取防渗漏措施,建设监测井,加油站双层罐防渗漏,剧毒废渣存放需防水防流失。在泉域保护范围及岩溶强发育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多层含水层开采需防止串层污染,回灌需符合水质标准。
《地下水管理条例》构建了严格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禁止在岩层孔隙、废弃矿坑等贮存有毒有害物质。企业事业单位需采取防渗漏措施,建设监测井,加油站双层罐防渗漏,剧毒废渣存放需防水防流失。在泉域保护范围及岩溶强发育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多层含水层开采需防止串层污染,回灌需符合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