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执行的水管理条例有哪些?
条例特别强调对难以更新地下水的保护,除应急供水、居民生活用水无替代水源及少量监测取水外,禁止开采。已开采的,地方人民政府应采取禁止或限制措施,逐步实现全面禁止。此外,条例要求加强地下水水源补给保护,城乡建设需统筹海绵城市建设,推广滞渗蓄排系统,河流湖泊整治要兼顾地下水涵养。城市政府应推广节水型器具和再生水使用,建设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确保供水安全。
条例特别强调对难以更新地下水的保护,除应急供水、居民生活用水无替代水源及少量监测取水外,禁止开采。已开采的,地方人民政府应采取禁止或限制措施,逐步实现全面禁止。此外,条例要求加强地下水水源补给保护,城乡建设需统筹海绵城市建设,推广滞渗蓄排系统,河流湖泊整治要兼顾地下水涵养。城市政府应推广节水型器具和再生水使用,建设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确保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