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执行的水管理条例有哪些?

条例还规定了对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未按规定封井或回填报废工程的,处10万至50万元罚款;利用岩层孔隙等贮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处10万至100万元罚款;贮存污泥的,处20万至200万元罚款。在泉域保护范围新建污染项目的,处10万至50万元罚款并责令拆除或关闭。侵占毁坏监测设施的,处2万至10万元罚款;未备案的监测取水工程,责令补办或封井回填,并处2万至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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