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行车逆行有什么规定?

关于自行车的停放,必须将其停放在指定的存车处或规定地点。在未设置存车处的地区,也必须将车靠便道里边停放,或者停放在完全不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地方,保持道路畅通。

当在交叉路口遇到停止信号时,骑行者必须将自行车停在停止线以外的非机动车道内。严禁越过停止线,也不允许从侧面绕行通过路口,必须遵守信号灯指示等待放行。

关于北京市自行车骑行的规定,首先要明确的是骑行方向问题。法律规定骑自行车者必须沿道路右侧行驶,严格禁止逆行行为。此外,不得在便道上骑行,如果道路上划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道线,则严禁驶入机动车道行驶。

在城镇地区和公路上骑行时,不准骑车带人。骑行过程中不准扶身并行,也不准双手离把控制车辆。同时,禁止攀扶其他车辆、拖带车辆以及进行追逐竞驶等危险行为,必须确保骑行安全。

在转弯时,骑行者必须提前减速,并通过伸手示意来提醒周围交通参与者。绝对不允许突然猛拐或在道路上争道抢行。如果横穿设有上下行四条以上机动车道的路段,必须下车推车,并从人行横道内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