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乒乓球比赛先胜3局者赢共有几种可能结果?

同理分析乙获胜的情况。因为比赛规则对称,乙获胜的情形也是3:0有1种,3:1有3种,3:2有6种,加起来乙也有10种获胜的可能。既然甲有10种赢法,乙也有10种赢法,且胜负互斥,所以总的比赛结果可能性就是10加10等于2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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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很清晰,利用对称性把问题简化了,比枚举所有情况确实高效很多。不过对于初学者来说,可能还是不太理解为什么3:2是C(4,2)=6种?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最后一局必须是获胜者拿下的,所以前四局里获胜者只需赢两局即可,这样理解会不会更直观一些?

思路很清晰,利用对称性直接把乙的情况推导出来确实省事。不过这种枚举法在局数变多时容易出错,其实用组合数公式C(5,2)或者C(n-1, k-1)来思考最后决战那一局的归属会更严谨一点,尤其是避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