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乒乓球比赛,甲打了15局,乙当裁判10次,丙打了多少局?

进而可知乙当了10局裁判,甲当了16局裁判,即乙输了10局,甲输了16局。总局数为31局。

评论 (2)

逻辑有点跳跃啊。既然总共才31局,甲打了15局,那肯定没参与裁判的16局。丙打局数应该是总场次减去甲的场次,也就是16局。这题关键在于理清谁当裁判意味着谁休息。

这逻辑有点跳跃吧?题目只说了甲打了15局,乙当裁判10次,怎么直接得出甲当了16局裁判且总局数31局的?乙当裁判10次说明乙休息了10局,那甲丙对打的局数应该加上乙休息时他们俩可能没打的情况?这答案有点武断,没把规则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