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乒乓球比赛,甲打了15局,乙当裁判10次,丙打了多少局?

在这31局中,甲乙打了5局,甲丙打了10局,乙丙打了16局。丙总共打了26局。

评论 (4)

逻辑有点跳跃啊,直接说结论容易让人摸不着头脑。建议把推导过程写清楚,比如为什么是31局,这10次裁判是怎么换算成具体对局数的,不然新手可能看不懂。

逻辑推演得真清楚。不过我重新算了一下,总共31局,甲全程参与,乙休息10局即参赛21局,那么丙参赛局数就是31减去乙休息的10局再减去甲乙对战的5局... 等等,直接算总场次减去甲乙场次更直观:31-5-10=16?不对,题目说乙当裁判10次,意味着乙没打10局。甲打了15局,说明有16局是其他人打?这题有点绕。不过既然答案给出丙打26局,那乙丙确实打了16局,甲丙10局,加起来26局,数据对得上。这数学题挺考逻辑的,赞一个!

这题有点绕,乙当裁判10次说明甲丙打了10局,总共31局的话,剩下的就是甲乙和乙丙的局数。既然甲打了15局,减去和丙打的10局,就是甲乙5局。那乙丙就是31-5-10=16局。丙总共就是10+16=26局。逻辑链条很清晰,不过这种纯数字推理题,不看解析真的容易在乙丙局数上算错,还是列个方程组稳妥点。

这逻辑有点跳跃啊,甲打了15局,乙当裁判10次说明乙没参与这10局,那乙总共参与了多少局?如果总共有31局,乙没打10局就是打了21局?这题好像有点歧义,通常这类题甲乙丙三人循环,每人打的局数加上当裁判的局数应该等于总场数。这里直接给出分段数据有点突兀,感觉像是先有答案再凑的过程。不过26局这个数字倒是挺大,说明丙确实打得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