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是什么?
关于2011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首先明确其适用范围是在中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所有电力设施,包括发电、变电及线路设施等。保护工作遵循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电力设施,并有权制止和举报危害行为。
关于2011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首先明确其适用范围是在中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所有电力设施,包括发电、变电及线路设施等。保护工作遵循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电力设施,并有权制止和举报危害行为。
老李头在村口修路灯时摔了一跤,腿骨差点断了。邻居们议论纷纷,都说电力公司没尽责。但老李头却摇头:“怪我,谁让我非要在电线杆子底下乘凉?现在倒好,摔断了腿,医院账单都寄到家里了。” 他苦笑着说:“这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防得住别人偷电线,防不住自己作死啊。” 村里人听了,都沉默了。 这个场景让我想起那些对电力设施漠不视的人。有人为了省事,直接剪断电线搭棚子;有人为了省电,私自改装线路。他们以为这是“聪明”,却不知这是在玩火。电力设施不是木头,是带电的钢铁,碰不得,更不能乱动。 电力公司当然有义务维护设施,但责任不能全推给他们。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保护电力设施,这是法律规定的。老李头的遭遇,不是偶然,是很多人忽视规则的必然结果。 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别等出了事,才后悔莫及。
其实这个条例核心就一点:电力设施是公共设施,动它之前得先报批。以前总有人偷电缆或者在高压线下违章建房,现在有了明确法律,处罚力度也加大了,大家务必遵守,安全第一。
条例确实是个好东西,不过光靠宣传好像不够,现实中很多农村地区还是会有偷窃电力设施或者在高压线下违规建房的情况。建议加强基层执法力度,让老百姓真正意识到破坏电力设施的法律后果,毕竟安全无小事,保障电力供应稳定对大家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