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新建照明工程必须与主体同步设计施工,设计方案需征求管理部门意见。竣工后需通过验收才能使用,政府出资的设施由管理部门维护,其他单位投资的由投资方负责。照明设施移交需符合质量标准,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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