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海盐不加冰 2月9日 点赞 0 禁止擅自拆除、迁移照明设施,不得在灯杆上架设线缆或广告牌,严禁偷盗或破坏设施。违反规定者将被责令改正,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办法还强调照明设施需按标准启闭,重大节日开放景观照明,日常需申请批准方可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