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爱护照明设施,对损坏行为有义务举报。办法要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85%以上,亮灯率不低于95%,故障需在24小时或三日内修复。景观照明设施损坏需立即处理,废弃设施应及时清理,电费根据用途由政府或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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