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车斑马线时让车导致挨车相撞如何处理

还有个细节容易忽略,现场图和现场勘查笔录都必须由参加勘查的交警、当事人还有见证人签字。要是当事人、见证人不肯签或者没法签,又或者根本没有见证人的话,那这些情况都得如实记录在案。

顺便说下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讲得很清楚,交警勘查事故现场的时候,得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拍现场照片、画现场图,还要及时提取和采集跟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再补充一点,现场勘查时如果发现当事人涉嫌用交通工具干别的犯罪勾当,那就要好好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住嫌疑人,并且马上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要是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还得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来参加现场勘验和检查。

先说结论,机动车停在人行道上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在被追尾的情况下,停车的这一方肯定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不能说完全没你的事。

最后回答下责任划分的问题,在人行道上停车被撞,如果确实是被车辆撞了,那通常算同等责任。道理很简单,车辆本来就不允许停在人行道上,你停那儿就是违规了。

责任怎么划分还得看具体情况。要是白天视线好,能明显看到这辆车违规停在斑马线上,那追尾的车就是主要责任,违停的车负次要责任。反过来如果看不清,那追尾车辆就是次要责任,违停的车反而要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