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在进行超车操作时,驾驶员必须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并且可以通过变换使用远光灯和近光灯或者鸣喇叭的方式来提醒周围车辆。
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什么?
该条例同时规定,在那些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仅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如果前车驾驶员发现后车发出了超车信号,只要当时路况条件允许,前车应当主动降低车速并向道路右侧靠边让行。
后车在准备超车时,必须先确认前方和后侧都有充足的安全距离,确保无误后从被超车辆的左侧进行超越。当两车拉开必要的、足够的安全距离之后,后车应开启右转向灯,平稳地驶回原来的行驶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