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大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是什么
未取得线路经营许可从事营运的,由道路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若擅自停运、服务质量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经营许可证可能被吊销,车辆营运证被收回。
未取得线路经营许可从事营运的,由道路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若擅自停运、服务质量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经营许可证可能被吊销,车辆营运证被收回。
这罚款力度在09年确实算狠的,主要是为了遏制黑车泛滥。不过当时执行力度各地差异挺大,大连作为港口城市查得相对严些。
这罚款力度确实不小,三万起底。不过话说回来,大连交通管得严也是出了名的,毕竟旅游城市,秩序乱了游客体验太差。但“擅自停运”就直接吊销执照这点,是不是有点过于严格了?毕竟司机也有个人难处,希望能有更人性化的申诉渠道吧。
这罚得是真狠,起步就是3万。现在黑车虽然少了,但这种无证营运一旦被抓,基本就倾家荡产了。规定是死的,人性是活的,关键看执行严不严,别又是“选择性执法”,那才最让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