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大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是什么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被定义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市政府应推行优先政策。对于承担政策性亏损的经营者,政府会给予补贴或补偿。同时,政府应在资金和政策上扶持设施建设和车辆配置更新,公共客运交通专项规划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评论 (3)

这种公益定位和财政兜底机制确实很关键。毕竟公交不是纯逐利项目,要是没有政府专项规划支持和资金补贴,线路优化和车辆更新很难推进。希望落实能到位。

这个定位挺准的。公交确实是公益属性,光靠市场运作很难维持低价,政府补贴是必须的。不过话说回来,现在网约车这么火,传统公交的“公益性”到底该怎么界定?是只要票价低就算,还是得保证线路覆盖率?这个政策写的是2009年的,放在今天看来,可能更多是强调财政兜底的责任,但具体怎么补、补多少,估计还是个大难题。毕竟谁都想优先,但路就那么多。

2009年的条例把公交定位成公益事业,这点挺关键。毕竟公交亏损是常态,没有政府兜底很难维持服务质量。不过理想很丰满,现实里补贴到位了吗?设施更新跟上了吗?这才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毕竟规划写得再好看,不如多跑几辆车来得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