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必须四严禁?

关于司法公正与廉洁,有“五个严禁”的铁律。一是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杜绝利益输送。二是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保持司法独立性。三是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防止司法干预。四是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确保程序公正。五是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保护司法机密和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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