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什么

条例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及相关管理活动都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确立了管理原则,即“保障安全、方便群众、源头管理、协同共治”。第四条和第五条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第六条要求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引导会员单位依法经营。第七条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安全教育,学校媒体也要履行宣传责任。第八条规范了投诉举报渠道。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