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新政中超限薪顶薪1000万国脚上浮20%你怎么看

入选国家队工资上浮20%也缺细则,存在只奖不罚的问题。应该规定,如果球员被国家队除名或非正常淘汰,俱乐部必须扣发其身价工资的20%。国家队球员出征必须奖惩并用,赏罚分明,不能光拿钱不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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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提议确实抓住了痛点,但“非正常淘汰”这个定义太模糊了,执行起来全是扯皮。而且光靠扣工资能倒逼球员进步?恐怕更多是把矛盾转嫁给俱乐部,最后还是得靠青训和联赛体系来解决,光动顶薪这块肥肉意义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