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拟定国内球员限薪税前1000万、国脚1200万,对此你怎么看?

对于滥竽充数的球员,既然职业化市场化还在,俱乐部需要球员,那就给更低的工资,一个月三四千块钱不能再多了。按月发工资制订底薪一万包吃包住,每月绩效考核奖金最高五千封顶,年终奖按表现分配最高五万最低五千,这个方案才可行,不然怎么体现多劳多得?

评论 (4)

这方案执行起来难度比登天还难。国内球员的市场价早就被资本炒高了,足协强行限价只会导致两方面问题:一是没人愿意来,比赛质量下降;二是催生大量阴阳合同,监管成本极高。真正该做的是提高青训质量,用市场淘汰机制自然降温,而不是靠行政命令搞平均主义,那样只会让俱乐部更难盈利,最终反噬联赛生态。

这方案有点太理想化了。职业联赛毕竟要遵循市场规律,如果真给三四千月薪,稍微有点实力的球员肯定直接去国外低级别联赛或者干脆退役了,国内剩下全是混日子的,水平只会更差。限薪是为了遏制泡沫,但直接降到这个程度会直接摧毁联赛根基,俱乐部也没钱运营了,这属于一刀切,不切实际。

这个方案简直是“杀鸡用牛刀”,而且杀错了对象。把那些混日子的底薪压低,甚至像你说的三四千,这在现在的生活成本下,除了能逼他们去底层联赛或者青训机构,对中超顶级联赛没有任何意义。真正该限的是那些拿高薪却不出力的“伪国脚”,而不是把职业足球的门槛拉到民工水平。市场化改革的前提是优胜劣汰,不是搞大锅饭式的最低生活保障。如果连基本体面的薪酬都没有,优秀球员反而更愿意去海外或者干脆躺平,最后烂摊子还是留给真正干活的人。这个建议看着解气,实则逻辑不通。

这方案听起来挺解气,但现实点说,真这么搞,国内球员早就去欧洲低级别联赛或者东南亚淘金了。毕竟现在中超虽然降级,但底子还在,月薪三四千连基本的生活开支和伤病保障都成问题,更别提养家糊口。而且“多劳多得”是个伪命题,竞技体育里,天赋、机遇、团队配合往往比单纯的“努力”决定薪资上限。对于真正烂泥扶不上墙的,俱乐部早就用合同条款限制了,不需要足协再搞这种一刀切的“扶贫式”限薪。我觉得关键不是压低上限,而是提高下限后的透明度,让那些靠关系吃饭的没地方混,而不是让真正有点能力的也没法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