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赛中裁判助攻该如何判定?

根据2017/2018赛季的足球竞赛规则,如果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接到了击中比赛官员反弹或折射而来的球,应当判罚越位。这意味着裁判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作防守方的一部分,球碰到裁判后传给越位位置的球员,等同于防守方触球,所以越位判罚成立。

其实裁判助攻虽然少见,但在比赛中并不罕见。有时候裁判跑位不好或者运气不佳,确实会无意中成为助攻者。比如裁判挡住了对方的传球,或者球折射后正好落到进攻球员脚下。只要裁判不是故意参与,这种意外情况都是被规则允许的,比赛继续。

虽然极少见,但如果裁判自己不小心把球踢进了球门,这个进球也是算的。裁判也是比赛参与者,只要球整体越过门线且没有犯规,进球就有效。不过这种情况在世界足坛几乎没发生过,除非裁判脑子短路或者故意捣乱,否则没人会主动去踢进球。

关于越位的问题,这里有个关键细节。如果是进攻方传球碰到裁判,而接球队员处于越位位置,这时候边裁通常会举旗示意越位,因为裁判的触碰被视为进攻方动作的延续。但如果是防守方有意识解围或传球碰到裁判,球到了越位位置的进攻方脚下,那就不算越位,进球有效。

从实际比赛情况来看,裁判助攻大多发生在禁区与中圈之间。因为这里是传球和组织进攻的主要区域,球员密集,裁判为了看清比赛也会靠近。如果球碰到裁判折射后进入球门,只要接球球员没有犯规且不在越位位置,这个进球就完全有效,助攻数据也会记在把球踢到裁判身上的球员头上。

作为一个国家三级裁判,我吹过不少业余比赛,直接说结论:如果裁判无意中碰到球导致助攻,只要比赛没有因为其他原因中断,这个进球就是有效的。裁判在场上就像门柱或角旗杆一样,属于场地内的固定物体,球碰到他反弹进球,符合规则,算进球有效。

如果裁判不小心造成了乌龙助攻导致进球,虽然规则上算有效,但裁判心里也会过意不去。出于公平原则,有些裁判会在接下来的比赛中通过一些小的判罚尺度来适当补偿受害方,比如多给一些有利进攻的机会,或者在犯规判罚上稍微宽松一点,以维持比赛的平衡。

有些球迷建议修改规则,把踢到裁判身上的球不算,但这在现实中很难操作。如果真这样改,球员在形势不利时可能会故意把球踢向裁判来破坏进攻,那样裁判就变成靶子了,比赛秩序也会大乱。所以目前规则认为裁判是场地的一部分,球碰到他属于正常物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