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如果在世界中学生运动会或世界中学生足球锦标赛中获得第一至四名,可以申请授予9名参赛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称号;第五至十二名则授予7名运动员。
如何申报国家足球二级运动员?
全国学生运动会决赛阶段中学组比赛中,第一名队伍可申报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申报5名,第五至八名申报3名二级运动员称号。
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或全国运动会的各队足球运动员,均具备申请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基本资格条件。
在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前二名的队伍,其运动员申请二级称号的人数同样限制在全队的50%以内。
在全国青年联赛或城市运动会中,前四名队伍可全队申报,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30%。
针对亚洲中学生U15足球锦标赛,前四名队伍可授予7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5名,第九至十二名则授予3名运动员二级资格。
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组赛事里,第一名可申报9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7名,第五至八名5名,第九至十二名3名二级运动员称号。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和女子组超冠赛中,前四名队伍可授予7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5名,第九至十二名3名二级资格。
在亚洲中学生U18足球锦标赛中,获得前四名的队伍可申报9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可申报7名,第九至十二名可申报5名运动员二级称号。
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的申报标准为:第一名队伍9人,第二至四名7人,第五至八名5人,第九至十二名3人可获得二级运动员资格。
中国足校杯和全国足校杯比赛的申报比例为:前四名不超过80%,第五至八名60%,第九至十二名40%,第十三至十六名20%的运动员可申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比赛前四名队伍,申请二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该队总人数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