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口会议三十周年:中国足球“四不”现象何时休
足协应由各级联赛的投资者或经营者共同协商组成,推举或聘请职业人负责事务,制定发展规划,完善联赛体系,并加强与国际足联的联系。
足协应由各级联赛的投资者或经营者共同协商组成,推举或聘请职业人负责事务,制定发展规划,完善联赛体系,并加强与国际足联的联系。
这话听着在理,但问题在于“投资者”和“经营者”往往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怎么保证公平协商?足协去行政化之前,这种“自己人管自己人”的模式恐怕很难跳出死循环。
话虽在理,但执行起来太难了。现在的阻力不是制度问题,是人情和利益捆绑。要想真正让职业人上位,首先得把行政指令和人情世故从决策层剥离,不然换个名字换批人,还是老样子。
这话听着在理,但现实是足协早就被利益捆绑了。让投资者自己协商?那不就是大鱼吃小鱼吗?最后还不是看谁钱多谁说了算。职业人负责事务,前提是职业人能不受行政干预,能真正按市场规律办事。现在的困境不是结构问题,是信任危机。没有独立的监管和透明的治理,换谁上去都是换汤不换药。
这话听着在理,但真落到实地上太难了。现在的足协早就不是单纯的“协会”,更像是一个利益捆绑的共同体。让投资者自己协商?那不就是大鱼吃小鱼吗?中小俱乐部哪敢说话。真正要改,恐怕得先从切断行政干预、让市场真正归位开始,不然换多少人负责都是老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