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场上宣布了空杆犯规,下一位选手就拥有了选择权。他可以选择要求犯规方在主球停留的地方再击打一次,也可以选择让犯规方从原始位置上自行处理,重新摆球。如果选择后者,那么活球依然是这一杆原本应该撞击的那个球。这里的活球定义很明确:只要还有红球,任何一个红球都算活球;如果红球清台了,那彩球就是活球;如果是红球落袋后该打彩球的情况,那就是击球手选择的那个特定彩球。
台球比赛中的空杆是什么意思?
除了上述特定规则涵盖的情况外,所有其他的空杆判定,都完全依照裁判员的现场判断来决定。这意味着裁判在场上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会根据球员的动作、意图以及现场的具体球型来做出最终裁定,这一点对于选手来说需要格外注意裁判的尺度。
如果出现了上述直线通路但没击中的情况,且从主球到活球之间有足够空间让两球中心完全相撞(如果是红球且无阻挡,指整个直径),后果会很严重。如果从同一位置再次击球却首先再次失败,不管比分差距如何,都会直接再次宣布空杆犯规。如果被要求从原始位置重击,裁判会先警告犯规方,一旦第三次再失败,结果将直接导致这一盘比赛被判输给对方。
在一次空杆后,当任何球被放回原位时,规则允许犯规方或下一个运动员对球的位置发表意见。但要注意,只有在征询了双方意见之后,裁判员的决定才算最终结束并生效。这给了双方运动员一个确认球位是否公平的机会,避免因为球位摆放问题产生后续争议。
在斯诺克这项运动中,空杆其实是一个比较严肃的犯规术语,它指的是击球手没有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击中台球。简单来说,就是裁判认为你在击球时偷懒了,没有全力以赴,这与普通台球赛中单纯的失误一击是有本质区别的,更多指向的是态度或努力程度的问题。
最后,非犯规方拥有一项重要的知情权:他有权询问裁判,如果裁判打算将主球以外的其它球放回原位,是否还要求主球从原始位置上击球。在这种情况下,裁判员必须予以说明其意图。这一条规则保障了比赛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让非犯规方清楚了解接下来的击球环境和规则适用情况。
当发生一次空杆并被下一个运动员要求将主球放回原位后,任何被扰动的目标球通常应保留其现状。但是,如果裁判员认为犯规运动员会因此受益,那么任何一个或所有被扰动的球,可以在裁判员的认可下放回原位。不过,无论哪种情况,非正常离开球台的彩球,都必须被放于置球点上,或者放回原来适当的位置上。
有一种很明显的情况会被判空杆:当主球到任一活球,或者可能是活球的任何部位之间,存在一条毫无遮挡的直线通路时,如果击球运动员却没能击中,裁判通常会直接判罚。除非裁判同时认为,运动员在击球前是有意去制造障碍,或者是已经造成了障碍,并且裁判判定这次没能击中并不是故意为之,那才可能免除此项判罚。
在征询意见的过程中,有一个严厉的红线:无论哪个运动员,如果触碰了处于局中球状态下的任何球,都将被当作击球运动员受处罚。原有的比赛次序保持不变。如果有必要,被触动的球必须由裁判员放回到他认可的位置上。特别强调的是,即使该球已经被裁判员拾起的情况下,也不允许运动员随意触碰,违者严惩。
判断是否构成斯诺克比赛中的空杆犯规,核心在于球员是否尽最大努力去击打活球。只要裁判员认定球员未能尽力,就会直接宣布空杆犯规。当然,这里有两个例外情况:要么台面上只剩下黑球,要么出现了根本无法击到活球的特殊情况。在后一种情况下,必须假定球员是试图撞击活球的,只要他用力朝活球方向击打主球,即便因为阻挡球没打到,也不算空杆。
在依照规则将主球放回原位后,如果此时主球至任一活球之间又有直线通路,而击球运动员又造成了任意球犯规(包括主球在内),且这击球尚未实际进行,那么可以不将其宣布为空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其他适当的处罚措施。
面对上述不判空杆而采取其他处罚的情况,下一位运动员有三种选择:一是选择自己直接击球;二是要求犯规方在主球现在的停球位置重击一次;三是要求裁判将所有球恢复到犯规前的位置,让犯规方从那里再击一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连续多次宣布为空杆后仍发生这种情况,关于可能被判输掉整盘比赛的警告依然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