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台球室没有文化许可证,派出所可以封门吗?

《营业性台球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讲得很清楚,这个办法出台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台球活动能够健康发展,让群众文化生活更加活跃,同时维护文化娱乐活动的正常秩序,所有的管理和处罚都是依据这个规定来的。

第三条提到,市、区、县的文化局是主管单位,负责营业性台球活动的全面管理工作。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则是配合的角色,协助文化局一起进行管理和监督,三个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第四条列了开办营业性台球厅必须满足的条件:首先要有合适的室内场所,消防安全得过关;其次至少准备两张以上的标准球台,球台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的间距;还要设置衣物保管处等配套服务设施,这些硬件要求缺一不可。

第二条说明白了,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搞营业性台球活动的,不管你是开台球厅还是台球室,都要按照这个办法来管理,一个都跑不了,全部都在监管范围之内。

第五条讲审批流程,开办人得先向区县文化局申请,拿到营业性台球活动许可证;然后拿着这个证去公安局申请安全审查,通过后领取安全合格证;最后再拿着这两个证去工商局申领营业执照。这三个证一个都不能少,少一个就算无证经营。

开台球室如果没有文化许可证,派出所封门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根据明确规定,缺少文化许可证就属于违规经营,必须停业整顿,执法部门有权采取封门措施,这一点没有什么可争议的。

最后一条规定,营业性台球活动许可证、安全合格证和营业执照这三样东西,缺一样都不能开业经营。派出所封门正是因为你没有办齐这些证件,人家执法是有依据的,不是随便乱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