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没撞到骑车人,对方摔倒需负法律责任吗?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汽车的危险回避能力和事故风险控制能力确实比自行车高。因为汽车属于机动车,具备更强的动力和更快的速度,一旦遇到突发情况需要更长的制动距离,所以法律要求汽车驾驶人需要履行的义务要比非机动车更多一些。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汽车的危险回避能力和事故风险控制能力确实比自行车高。因为汽车属于机动车,具备更强的动力和更快的速度,一旦遇到突发情况需要更长的制动距离,所以法律要求汽车驾驶人需要履行的义务要比非机动车更多一些。
这个解释确实有道理,毕竟“路权”和“安全义务”是绑定的。但我觉得还得结合具体情况看,比如骑车人有没有突然猛拐或者闯红灯。如果司机正常行驶,对方自己失衡摔倒,司机一般无责;但如果司机有分心驾驶或未保持安全距离,那“优者”担责就是必然的了。法律讲究的是因果和过错,不能简单说撞没撞到就定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