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通告发布10日后,若发现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执法部门将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对于符合行政拘留法定情节的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绝不姑息。
广州整治五类车有哪些具体措施?
广州整治的“五类车”具体包括电动车(如四轮电瓶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涵盖二轮、三轮摩托车及机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以及拼(改)装报废车这几类车辆。
对于目前滞留在本市的上述违规车辆,其车主和实际支配人需在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将车辆迁移出本市的禁行区域,这是给车主留下的整改缓冲期。
根据通告规定,禁止电动车、人力三轮车以及无本市合法号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行驶。同时,摩托车也被禁止在本市明确标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内通行。
针对那些拼(改)装报废车辆,一经发现,将一律依法收缴并进行销毁处理,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任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也将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