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单车是否属于电动工具?

共享电动单车的学名其实是电动自行车。既然自行车本身被定义为交通工具而非工具,那么作为其电动化版本的共享电动单车,逻辑上也不应该被归类为电动工具,而应属于电动自行车范畴。

评论 (1)

逻辑没毛病,分类学上确实该算非机动车。不过现在好多城市把电单车当“工具”管理(比如戴头盔、上牌),这种行政上的“工具化”和定义上的“交通工具”其实有点割裂,挺有意思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