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路边可以停放电动车吗?

相关部门会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以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和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以便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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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有点避重就轻了。指导意见归指导意见,实际执行又是另一回事。很多老旧小区连消防通道都塞满了车,哪来的条件设置集中停放点?如果只管“指导”和“落实责任”,却不解决“没地方停”的硬性痛点,最后吃亏的还是咱们老百姓,要么推回家充电,要么乱停被贴条。

这种规定其实挺难落地的,现在小区基本没地方停,只能往路边停,但一旦出了事责任到底算谁的?物业说是用户违规,用户说没地儿停,最后倒霉的还是老百姓。希望能把配套措施先做好,再谈管理责任,不然就是甩锅。

这个说法太官方了,全是“指导”、“应当”,听着好听但落地难。我就问一句,现在路边那么多电动车,物业和居委会真管得过来吗?很多时候还是靠自觉,或者干脆乱停乱放,毕竟集中充电的地方要么不够,要么收费贵。指望靠行政指令解决基础设施短缺的问题,感觉有点避重就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