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击倒选手在站起后,在没有再次受到击打的情况下再次倒地,裁判会开始一次新的8次数秒。只有在决赛最后一个回合结束时,如果倒地选手被数秒,可以因铃声终止数秒以避免判负。
拳击比赛有哪些规则?
如果在受到重击后虽然能站立,但被台上裁判认为无法继续比赛,选手也会被判倒地。一旦倒地,场上裁判开始从1数到10,通常会配合电子数秒设备,每数一次会发出嘟声。
在其他回合或比赛中,即使铃声响,裁判也会继续数秒。如果双方同时倒地,裁判同时数秒,只要一方保持倒地,数秒就继续到10。若双方到10秒都站不起来,比赛结束,按倒地前点数最多者胜出。
是否得分由五人的评判小组决定,并配合电子记分系统。评判员面前有代表两位选手的按钮。只有当至少三名评判员在相差不到一秒的时间内按下同一按钮时,系统才会记录这一得分。
比赛结束时,会合计每个评判员给出的点数。获得多数评判员评定点数较多的一方被宣布为优胜者。如果点数相同,评判员会根据场面上的优势或体育作风来判定胜负。
在近距离快速连续互殴时,双方可能都无法打出有足够力量的有效击打。此时,评判员会观察近战结束后的情况,将一分判给在场面中占据优势的一方,而不是简单记为零分。
常见的犯规包括击打腰部以下、抱住对方、用手臂或肘部挤压对方脸部、把头往围绳外压。此外,张开手掌击打、用掌背击打、击打头颈后部及躯干背部也是明确禁止的犯规动作。
其他犯规还有消极防守、裁判命令分开时不后退、语言冲撞裁判,以及在裁判命令分开后立即击打对方。这些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时会直接导致选手被取消比赛资格。
拳击手必须佩戴专用的拳击手套,且只能用握紧的拳头进行击打。击打的合法部位是对方腰际以上的位置,包括侧面和正面。不能击打腰部以下,也不能用手掌或手臂的其他部位进行攻击。
犯规行为会导致告诫、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对同一种犯规两次告诫等于一次警告。累计三次警告,无论是否针对同一种犯规,都会直接取消选手的比赛资格。
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只允许男子参加拳击比赛。比赛是在一个方形的拳击台上进行的,两位选手面对面。业余拳击的目标是通过击打对手来积累点数,或者让对手无法继续比赛。
除了击倒,其他情况如选手不能承受重击、不符合资格或主动退出,裁判也可结束比赛并宣布对方优胜。这通常是由对抗中的伤害引起的。场边助手也可以通过抛毛巾表示弃权,判定对手获胜。
悉尼奥运会时期的赛制规定,每场比赛分为四个回合,每个回合时长为两分钟。回合之间的休息时间是一分钟。之前的规则是三个回合,每回合三分钟,但新赛制是为了减少选手受到的身体伤害。
有效的击中部位包括对手头部的正面和侧面,以及腰际以上躯体的正面和侧面。击打在手臂上是不算得分的。如果击打虽然发生在有效部位,但被判定为没有足够的打击力量,同样不得分。
裁判在数秒时,会将一只手保持在倒地选手面前,用手势示意数字。如果到10秒时选手仍不能起立,则判对方击倒获胜。即使选手立刻站起,也需要接受裁判的8次数秒检查,确认无碍后才能继续。
如果点数和场面优势都持平,评判员还会考虑选手的防守技能作为最后的评定标准。防守更好、更能保护自己和控制节奏的选手,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会获得最终的胜利。
比赛开始时,铃声响起即标志一个回合开始。选手会相互逼近,试图通过有效击打来得分。只有用握紧的手套拳峰部位,清晰有力且合理地击中对方身体合法部位,才能获得一分。
当拳击手在被击中后,除了脚以外的任何身体部分接触台面,即被判为倒地。如果身体部分跌出围绳,或者体力不支依靠或悬挂在围绳上,也算作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