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事故内容要简洁明了,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报告电话包括公安局指挥中心110、火灾报警119、道路交通事故122。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应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时实施救助并妥善处理。
河道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学校必须建立完善的预防学生溺水安全防范制度,将安全责任具体分配到各个部门和班级,形成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从组织架构上保障学生安全。
要了解水温,理想水温是27摄氏度左右。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印发《告家长书》、《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家长做好孩子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在游泳池游泳时,要选择合适的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不要冒险跳水,遵守游泳池规则,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在天然水域游泳时,要充分了解水底情况,在海中游泳必须了解潮汐情况,总是与海岸线平行游,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只。
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学校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加装必要的防护设施。同时,加强河流、池塘、水坝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段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进行日常监管。
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营造珍爱生命氛围,增强预防溺水意识。围绕“杜绝溺水事故”这一主题,开展全校性教育动员大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应在5分钟内向惠济区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建立“学生安全小组”,让学生之间相互提醒和监督。严格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和溺水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隐患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利用墙报、课堂、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反复多次安全教育。
每年暑假前,学校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并通过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家校联系。旨在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明确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提醒家长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学校需建立明确的防溺水安全管理机构,形成“校长→总务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的责任链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生不得在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也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入水中,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应该大声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救助,避免盲目施救造成更大伤亡。
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落实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天的学生考勤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任何班级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放学。
学校组织学生进行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如果活动地点或途中经过河流、湖泊,必须严格落实预防溺水的相关措施。如果需要乘坐船只,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是否齐全以及安全性能状况,坚决严禁超载运营。
学生若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要有会游泳且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且熟悉的水域。严禁学生擅自下水、私自结伴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深水区域游泳。
对学生要进行经常性教育,要求不要到池塘、河边、水池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到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遇溺水发生时,要大声呼救。在游泳池内游泳时,要注意入水前清洗身体,做好充分准备活动,睡眠不足或情绪激动不宜游泳。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班级黑板报专栏等多种途径,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利用集会广播、橱窗展览、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在学校周边的鱼塘、水库设立“水域危险”警告标牌,要求各线路方向来往的教师时刻关注沿途水域情况。节假日提前告知家长,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校外力量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