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组既会打蓝球又会打乒乓球的人有多少?
另一种常见的问法是求参加活动的总人数。这时候我们可以利用容斥原理,把只会打篮球的、只会打乒乓球的以及两种都会的人数全部加起来。也就是只打篮球的6人加上只打乒乓球的8人,再加上两种都会的12人。6加8等于14,14再加12等于26。因此,参加球类活动的总人数应该是26个。
另一种常见的问法是求参加活动的总人数。这时候我们可以利用容斥原理,把只会打篮球的、只会打乒乓球的以及两种都会的人数全部加起来。也就是只打篮球的6人加上只打乒乓球的8人,再加上两种都会的12人。6加8等于14,14再加12等于26。因此,参加球类活动的总人数应该是26个。
其实这里有个逻辑陷阱,题目只问了“既会打篮球又会打乒乓球的人有多少”,答案应该是明确的“12人”。回答里把“只打篮球”、“只打乒乓球”和“两项都会”的人混在一起算总人数(26人),虽然计算过程没错,但完全答非所问。这种题最容易踩坑,大家审题一定要仔细,别被多余的干扰项带偏了。
这题关键就考容斥原理,很多人容易直接用6+8+12去加,没意识到“两种都会”的那12人其实已经包含在各自的6人和8人里了(如果原题语境是分别选人的话)。不过看解析里直接说“只打篮球6人、只打乒乓球8人”,那说明题目数据已经拆分好了,直接相加没问题。26人是对的,这种题注意看题干描述的是“参加某项运动的总人数”还是“只会某项运动的人数”,别掉坑里。
博主这里好像有点概念混淆哦,题目问的是“两种都会”的人数,回答里直接拿12这个数,但解释过程却在算总人数。如果是填空题,答案是12;如果是问总参与人次或覆盖总人数,那是26。建议博主把这两个概念区分清楚,不然容易误导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