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班参加数学和作文竞赛的人数怎么计算?

我们可以把全班同学分成四类来看。第一类是只参加数学竞赛的,28减去10等于18人。第二类是只参加作文竞赛的,26减去10等于16人。第三类是两项都参加的,有10人。第四类是两项都没参加的,有2人。把这四部分人数加起来,18加16加10加2,结果就是46人。

解题的关键在于理清各个部分的人数关系。总人数是由只参加数学、只参加作文、两项都参加、两项都没参加这四部分组成的。只参加数学的是28-10=18人,只参加作文的是26-10=16人。所以总人数=18+16+10+2,也就是46人。这个逻辑非常清晰,就是把所有互不重叠的部分加起来。

这道题考察的是容斥原理的应用。总人数等于参加数学竞赛的人数加上参加作文竞赛的人数,减去两项都参加的重叠人数,最后再加上两项都没参加的人数。也就是28加26减去10再加2,计算一下,28加26等于54,54减10等于44,44加2等于46人。所以三(2)班共有46人。

首先算出只参加数学竞赛的人数,用参加数学的总人数28减去两项都参加的10人,得到18人。然后算出只参加作文竞赛的人数,用26减去10人,得到16人。最后把只参加数学的、只参加作文的、两项都参加的以及两项都没参加的2人加起来,18加16加10再加2,总共是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