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楼上使用跑步机会不会扰民?

具体到法律条文,《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在处理诸如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时,必须遵循上述公平合理的精神。若楼上使用跑步机给相邻方(即楼下住户)造成了妨碍或者实际损失,楼下住户依法享有权利,可以要求楼上住户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排除妨碍,并就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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