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跑步机出现故障导致事故,健身房确实难辞其咎,必须承担责任。但如果机器运行正常,纯粹是因为锻炼者自身身体出现问题而导致的意外,这时候把责任全部推给健身房,显然是没有道理的,这完全是在无理取闹。
杭州一女子跑步机上跑两分钟猝死,家属索赔百万如何评价?
这种行为本质上和碰瓷、讹人没有什么两样,主要驱动力就是因为回报太高而成本太低。一旦索赔成功,往往能拿到巨额赔偿,可谓一本万利;即便索赔失败,最多也就是道歉了事,几乎没有实质性惩罚。
这说明法律和道德准绳对这类行为的约束力还不够健全。对于构成讹诈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处,绝不姑息。而对于虽不构成犯罪但违背道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应当通过曝光让社会舆论进行谴责,否则这类唯利是图的现象只会越来越多。
现在社会上似乎兴起了一种不好的风气,就是只要有机会索赔,就不管责任归属如何。从之前让医院赔衣服、索赔共享单车,到这次的健身猝死索赔,这一系列事件不断刷新公众的道德底线,让人感到非常失望。
锻炼本来就是讲究量力而行,既然去健身房锻炼,就得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来安排运动强度。凡事都有意外情况,如果是在野外跑步不幸猝死,难道还能去告修路的人吗?关键还是看跑步机本身有没有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