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排球比赛中,第2裁判必须鸣哨和只能做手势的犯规分别有哪些?
另一方面,有些犯规第二裁判只做手势而不鸣哨。例如四次击球犯规,第二裁判只需做出相应的手势示意即可。背向第一裁判员的连击犯规,也是通过手势来传达判罚结果。
另一方面,有些犯规第二裁判只做手势而不鸣哨。例如四次击球犯规,第二裁判只需做出相应的手势示意即可。背向第一裁判员的连击犯规,也是通过手势来传达判罚结果。
原来如此,之前总以为裁判吹哨才算数,没想到有些犯规光靠手势就能判定,这得对规则多熟才能做到如此精准啊。
这个细节补充得很到位。很多人容易混淆一裁和二裁的哨音权限,其实背向一裁的连击确实只能靠手势提醒,不然信号冲突反而乱套。
这种区分确实有点绕。不过仔细想想,不做手势只鸣哨的通常是直接导致死球且明显违例的动作,而像四次击球这种,虽然也是违例,但视觉上更明显,第二裁判作为助理,主要职责可能是提醒第一裁判注意,所以用手势确认一下比较合理?
这回答有点简略吧,第二裁判不做声的犯规不止这俩。像持球、连击(非背向1裁时)、四次触球这些都是只举手不吹哨的。要是备考的话得记全点,别被误导了。
这种规定挺有意思的,主要是为了减少声音干扰,让比赛节奏更流畅。比如四次击球这种明显失误,手势一目了然,裁判也不需要每判一次罚都吹哨,对运动员专注力也是种考验。
这就有点太简化了吧?通常背向第一裁判的连击如果比较明显,二裁也是会鸣哨示意比赛停止的,只靠手势万一主裁没反应过来或者视线受阻容易漏判。不过对于那种非常隐蔽的四次击球或者界外球,确实有时候只比划手势能保持比赛流畅度,具体还是看裁判组之前的沟通默契。
其实这里有个细节容易混淆。四次击球通常是第一裁判负责,因为发生在该队击球阶段;而第二裁判主要管网口附近的违例,比如过中线、连击(特别是靠近球网处的)、触网或从过中线区域过网击球。原文说“背向第一裁判员的连击”归第二裁判管,这表述不太严谨,连击通常由第一裁判判罚,除非是第二裁判视角的、涉及网口或出界线的特定情况。建议看官方规则更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