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在地面滚动或停止时用双手拿球是否构成违例?
如果球停在地面后,你用手拍了一下使其重新弹起或移动,这个动作本身是不算违例的。但在球静止状态下直接拿取才是问题所在。
如果球停在地面后,你用手拍了一下使其重新弹起或移动,这个动作本身是不算违例的。但在球静止状态下直接拿取才是问题所在。
这回答有点绕,其实规则很明确:球一旦在地面静止,除非是投篮或传球出手后的落地,否则任何人(包括原持球者)都不能在球静止时触碰它,除非是防守方干扰球或者球即将出界。你拍一下让它动起来,那是新的状态;但直接拿走就是违例。别被“拍一下”这个动作迷惑了,核心是“静止状态下非法触球”。
这说法有点太绝对了。按正规规则,持球移动或持球静止后再次触球都有严格限制。虽然日常打球可能没人管,但真要较真,球在地面静止时直接拿起来,通常会被判定为“携带球”或者“两次运球”违例,除非你是为了重新获得控制球权且有明确的意图,否则很容易吹罚。
这就有点误导人了,静止状态下拿球绝对是持球违例,不管之前有没有拍过。拍一下再拿,那球在手中停留的时间就超了,规则里对“控制球”的定义很严,不能钻这个空子。
这就属于典型的“规则边缘试探”了。其实很多业余玩家容易混淆“拍球”和“持球”的概念。只要球还在滚动或者刚落地没完全静止,你顺势把它拿起来,在篮球规则里通常是被允许的,这叫“接住活球”。但如果球完全静止在地上了,你再去拿,那就是标准的“携带球”或者“持球违例”了。关键在于判断球的状态是“活球”还是“死球”瞬间的过渡,这也是裁判吹罚时的难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