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规则中用手挡人犯规吗?

裁判员在判断掩护时的身体接触和犯规时,首先要明确掩护的技术要求,严格区分合法与非法掩护,这是判罚的基础。其次要严格执行裁判法分工,前导和追踪裁判都要看清本区内攻守双方破坏掩护的全过程,特别是无球区、行进间和连续掩护,因为这些情况变化大、速度快,容易因注意力集中在球上而被忽视,导致漏判。

最后,临场裁判员还要特别重视限制区附近中锋“挂人”的情况,以及中锋持球转身时用身体挡人的动作。这些近距离的身体对抗往往隐蔽性强,容易引发攻守双方的犯规冲突。裁判员需要高度警惕这些细节,确保在复杂多变的掩护配合中做出准确、公正的判罚,维持比赛的流畅性和公平性。

如果违反了上述技术要求,发生了不正常的身体接触,那就是非法掩护,属于掩护队员的侵人犯规。比如第一种常见情况,就是掩护成功后,如果不及时投入比赛,反而跟随被掩护者的移动进行所谓的“二次掩护”,这就构成了进攻队员的阻挡犯规。掩护者应该像一堵墙一样,要么转身切入篮下,要么突然摆脱接球,绝不能强行阻挡对方正常移动。

除了进攻方,防守方在被掩护时也可能犯侵人犯规。当进攻队采用掩护配合时,防守方可以通过挤过、穿过、绕过或交换防守来破坏配合。如果防守者在这些过程中,用手去推或拉掩护队员,或者用脚顶、肩撞掩护队员,这些都将被判为被掩护队员的侵人犯规,防守动作必须合规。

从规则角度看,掩护其实只有两种状态:合法的掩护和非法的掩护。合法掩护要求队员必须采用正常的身体姿势,并且要占据一个合法的位置。这个位置需要符合三个条件:首先要预先占据位置,并在接触时有瞬间停顿;其次要保持一定距离,给被掩护者留出改变方向或避开掩护的余地;最后一旦站定,就不能跟着被掩护者移动,不能用上步或横跨步去堵截对方。

第二种常见犯规是因为掩护距离太近。特别是当掩护建立在静立防守队员身后时,因为是在对方视野盲区,必须保持正常的一步距离,给被掩护者留下避开掩护的空间。如果距离太近,而且是在动中进行的掩护,裁判通常会判掩护队员侵人犯规,因为这剥夺了防守者反应和避让的时间。

第三种犯规源于不正确的身体姿势。即使距离合理且静止不动,姿势不对也算犯规。正确的姿势是面向或侧向被掩护者,双脚开立与肩同宽,膝盖微屈,手臂弯曲置于胸前,上身稍前倾。如果掩护时上体压在对方身上,或者双脚张得太开绊倒对方,又或者用手臂阻拦、拉扯对方,甚至用膝部顶撞,都属于用不正确姿势造成的侵人犯规。

掩护在篮球里就是进攻方用身体挡住防守者的移动路线,帮同伴摆脱防守或者让自己摆脱防守的配合。规则里说,当队员试图阻止没控球的对手去他想去的场上位置时,就是在做掩护。根据位置和方向,掩护可以分为前掩护、侧掩护和后掩护,这是教学上的分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