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攻球员将球砸向界外防守球员,球权归谁?

根据FIBA国际篮联规则第23条关于队员出界和球出界的定义,如果防守球员站在界外,他的身体被视为界外的物体。当进攻球员传球或投篮时,如果球碰到了这位在界外的防守球员,这被判定为球出界。规则明确指出,最后触及球或被球触及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由于球接触了界外人员,这被视为该界外人员使球出界。但在本案例中,是进攻球员主动将球扔向界外的防守球员,因此最后触及球的是进攻球员。所以,按照FIBA规则,这算作进攻球员使球出界,球权应判给防守方。

而在NBA规则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判定逻辑有所不同。NBA更侧重于判定谁导致球出界的状态。虽然防守球员站在界外,但他作为场上的防守者,如果球碰到他,有些解读认为他是被动的。但在实际操作和常见判例中,如果进攻球员明知防守人在界外仍大力抛球致其触球,裁判通常会追究主动发力者的责任。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只要球没被界内球员触碰,直接击中界外防守人,有时会被误判或存在争议。但主流理解仍是进攻方主动造成球接触界外物体,故球权归防守方。需注意NBA对‘导致出界’的判定有时会有细微差别,但核心原则依然是最后触球者负责,此处进攻方最后触球,故防守方球权。

我们要分情况来看,因为不同联赛的规则略有差异。在国际比赛或FIBA规则体系下,界外人员等同于界外的地面或物体。进攻方球员将球砸到界外的防守球员身上,意味着进攻球员是最后触球的人。根据规则23.2.1,最后触及球的队员即为使球出界的队员。因此,这种情形下判定为进攻方出界,由防守方获得球权。这是绝大多数正式比赛采用的标准判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