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40岁大叔与14岁少年打篮球受伤索赔13万该不该赔

这一法律规定的实施,对中小学体育课是个好消息。以前很多学校怕学生运动受伤担责,不敢让学生进行对抗性强的体育项目。现在法律明确了风险自负原则,学校以后组织体育锻炼时可以更大胆一些,鼓励学生多运动。

篮球比赛本身就带有较强的对抗性和风险性,参与者本身就应该有意识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这次碰撞是在争抢篮板的攻防中发生的意外摔倒,并不是小袁故意的行为,因此小袁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律师特别指出,明年即将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意外发生伤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他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在风险体育运动中,只要对方不是故意或有过错,意外受伤就得自己负责。

这事发生在公共篮球场,40岁谢大叔和14岁小袁本来不相识,凑一起打了场3对3。结果在上篮争抢篮板的时候,两人发生了身体碰撞,谢大叔摔倒导致左肘关节受伤,小袁妈妈当时就送医垫付了2.3万医药费。

此外,小袁才14岁是未成年人,而谢大叔是成年人,谢大叔理应更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和他人。最终小袁母子没坚持要回垫付的钱,法院将其判为人道主义帮助,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双方均无过错时由双方分担损失的规定。

没想到谢大叔住院24天后,竟然向小袁索赔13万,这让小袁母子非常生气,直接提起反诉,要求谢大叔返还之前垫付的医药费。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袁在比赛中并没有过错,所以赔偿诉讼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