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引入市场机制。培育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建立专家技术服务规范,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中介机构依法吊销资质,确保技术服务质量。
如何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强化法治措施,严格责任追究。积极研究修改刑法相关条款,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通过法治手段强化安全监管威慑力。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制度至关重要。这意味着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项目建设初期就嵌入安全理念,防止先天不足带来的长期隐患。
加大失信约束力度,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实施职业禁入,将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违规主体。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对违规批建行为严肃追责。同时,完善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政策,确保新建项目符合最新的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
严格安全准入,确定化工产业发展定位。新建化工园区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项目要建立联合防控机制,严禁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就投入生产,确保源头安全可控。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要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学历或资质,新招员工需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托企业和院校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统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和专业技术救援力量,合理规划布局应急救援基地,加强装备配备和预案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水平。
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明确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职责,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监管盲区。
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实现全过程监控。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来源可循、去向可溯,加强本质安全技术研发,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全链条监管。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违规堆存、倾倒等问题,建立联单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合理规划处置设施,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确保环境安全。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意见,首要任务是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我们需要从源头上优化产业结构,确保新建项目符合整体安全规划,避免盲目扩张带来的安全隐患,为后续的安全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提升监管效能,实施精准严格监管。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培训实训,运用“两随机一公开”进行抽查,推广“互联网+监管”模式,避免多头重复执法,及时发现预警风险隐患。
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和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需达到100%,强化全过程监管。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整合一切条件,加快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健全执法体系,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执法体系,重点县区和港区要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通过公务员聘任制选聘专业人才,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完善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关键环节。要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以及企业内部的各级安全责任,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杜绝责任真空。
严格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整合化工、石化等安全生产标准,解决标准不一致问题,提高生产装置设计和制造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标或行标的企业标准。
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排查化工园区和企业安全风险。依据相关导则,对化工园区实施精准化评估,建立风险数据库,区分红橙黄蓝四级风险,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一企一策”的严格治理整顿措施。
对于那些工艺落后、设备陈旧且无法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当坚决予以关闭。淘汰这些高风险的生产主体,是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的必要手段,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企业应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每一个隐患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消除安全盲区。
必须严格把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的发放。这不仅是行政程序,更是安全门槛,只有那些具备完善安全设施、健全管理制度且经过严格评估的企业,才能获得从事危化品业务的资格。
强化激励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在扩产入园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落实税收优惠和费用提取标准提升政策,推动企业建立内审机制和承诺制度,激发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