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的照明灯具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取得3C认证和节能证书。灯具的实测输入功率不应高于110% 额定输入功率。灯具的标称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0,实测值不能比标称值低0.05及以上。初始光通量不应低于90%额定值。
照明灯具的环保规定有哪些?
选用格栅荧光灯灯具效率应≥ 62%,选用LED教室灯具能效应不低于 80lm/W,灯具效率和能效且不低于标称值。这些要求确保了灯具在实际使用中的高效性和稳定性,为用户提供了更好的照明体验。
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能源节约,改善城市照明环境,制定了相关的规定。这些规定适用于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旨在规范行业行为。
光源色表特征宜为中间色,相关色温宜采用3300K-5500K,色度坐标的初始值应在色度坐标目标值5 SDCM(色匹配的标准偏差)之内。LED灯具在大于峰值光强10%的区域内,在两个垂直面(C0 和 C90)不同方向上的空间颜色非均匀性Δu'v' 应在 CIE 1976 均匀色品标度图中的0.007以内。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以鼓励更多人参与到节能工作中来,共同推动城市照明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城市照明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实施监督管理。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管理的具体工作。
城市照明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同时,要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避免浪费资源,确保照明工作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