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处罚规定是什么?

如果是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比如私家车或面包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2分。而对于这类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但未达20%的情况,同样是一次记2分。这里主要区分了营运客车与非营运客车的不同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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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确实觉得私家车挤一挤不算啥,现在20%也是扣分红线,说明交规管得越来越细了。虽然只扣2分不罚款,但这种“人情味”的超载行为被查到了还是很麻烦,毕竟为了几个积分去交警队学习也不划算。

以前觉得多塞个人不算啥,现在查得真严啊。不管超多少,只要超了就扣2分,这规矩确实有点死板。特别是拉亲戚朋友回家的时候,稍微挤一挤就被罚,心里挺委屈的,但安全确实重要,大家还是别抱侥幸心理了。

很多人不知道私家车超载也要扣分,这2分看着不多,但积少成多。其实不管营运还是非营运,安全红线都不能碰,超员风险太大了。

这分扣得有点冤啊,明明只是多坐了半个人或者稍微挤一点,怎么就一律记2分了?感觉非营运车辆和营运车辆在处罚力度上的界限可以更清晰一点,毕竟私家车很多时候是出于人情或家庭需求,完全没必要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