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公路路边?
关于公路用地的历史沿革,1949年以前中国没有具体规定。1950年9月颁布的《公路留地办法》首次明确规定,国家公路和省级公路除路基和侧沟外,每侧至少保留1米宽土地作为养路取土之用。
关于公路用地的历史沿革,1949年以前中国没有具体规定。1950年9月颁布的《公路留地办法》首次明确规定,国家公路和省级公路除路基和侧沟外,每侧至少保留1米宽土地作为养路取土之用。
原来1950年就有明确留地规定了,这比想象中早得多。以前只知道修路占地,没想到还要专门留养路土,看来现在的绿化带管理也是源远流长啊。
冷知识,以前修路不仅占地,还专门留土坑取土,这1米留地其实是个资源缓冲区。现在的法规早就变了,但这历史细节挺有意思,说明以前养路靠“就地取材”。
这跨度有点大啊,直接跳到1950年的旧规了?现在的界定肯定得看现行的《公路法》和路政管理条例吧。不过了解这个历史沿革也挺有意思,毕竟1米宽的留地听起来确实挺局促的。
这历史跨度有点大啊,从完全没规定到直接留1米,感觉那时候管公路主要考虑的是“养路”这个实际干活的需求,跟现在的绿化、安全缓冲概念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