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容易混淆辅路和路权概念,辅路依然属于机动车通行区域,只有在特殊标志指示下,摩托车才可能被要求借用非机动车道通过路口。
摩托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是否应当靠右?
虽然《实施条例》提到摩托车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但这主要针对的是没有路口导向限制的一般路段,通过路口时还是要看具体的导向标志。
车辆和行人必须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交通信号具体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以及交通警察的现场指挥,缺一不可。
如果道路最右侧被划设为公交车道或其他专用车道,摩托车就不能占用这些专用车道,而应该在该专用车道左侧的那条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北京和山东等地的地方实施办法虽然规定了摩托车走慢速车道或辅路,但这里的辅路明确指的是机动车道中的右侧车道,绝非非机动车道。
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法律,其层级高于《实施条例》和各地方的实施办法,在原则问题上以法律为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既然道路划分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摩托车作为机动车,毫无疑问应当在机动车道内实行分道通行。
摩托车通过路口时,必须严格按照导向箭头的指示来选择相应的车道行驶,这是最基本的通行规则,不要凭感觉乱变道。
通过交叉路口时,摩托车作为机动车,必须遵守车道导向箭头:左转车辆进入左转车道,右转车辆进入右转车道,直行车辆保持在直行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