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61条第一款规定怎么罚款?

根据交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如果货运车超载但未达到30%,交警会扣留车辆直到违法状态消除,并对驾驶人罚款200元。

除了超载,违规载客也是处罚重点。如果违反规定载客人数在三人以下,罚款为500元;若载客超过三人,罚款金额增加到1500元,车辆也会被扣留。

对于超载非常严重的情况,即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一百以上,罚款标准最高,为2000元,并且同样会扣留机动车直到违法状态消除。

针对运输单位,如果其车辆多次出现上述违法情形且经处罚后仍不改正,除了对驾驶人罚款外,还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0元的罚款。

要是货车超载比例在30%到100%之间,也就是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但未超过百分之百,罚款金额则上升至1000元,同时车辆会被扣留直至消除违法状态。